歐盟這個月開始禁止小於5公釐(mm)的塑膠微粒添加在消費性產品中,首當其衝的是含有亮粉和柔珠的美妝品。本月16日,歐盟進一步提出新的目標和草案,首次針對塑膠原粒(plastic pellets)祭出源頭管制規範,希望在2030年減少74%的塑膠微粒污染。
歐盟每年有5萬2000至18萬4000公噸的塑膠顆粒,因供應鏈的不當處理釋放到環境中。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歐盟提議一系列的措施,強調業者的企業責任。
這是歐盟首度追溯微塑膠污染源頭所設計的規範。根據歐盟報告,在水、土壤甚至農田中,都可以發現逸散的塑膠原粒,在自然界不容易分解,隨處移動且難以清除。其對生態的危害更是眾所周知,微小的顆粒很容易會被海龜、海鳥和貝類等海洋生物吃掉,一旦攝入,可能會造成傷害或死亡。
歐盟指出,塑膠原粒是微塑膠污染源頭之一,屬於非故意造成污染行為的最大宗。對此歐盟要求業者採取下列行動:防止顆粒飛散掉落;阻絕洩漏在外的顆粒,確保不會進一步污染環境;最後是在發生洩漏或毀損事件時進行清理。
更多方針包括:第一,業者必須採取特定的處置方法。第二,大公司必須向獨立第三方申請認證,小公司不必出具認證但需自我聲明符合法規。第三,為協助損失監控和數據落差,將研擬一致的歐盟標準。第四,特別照顧小型企業,鑑於小型、微型企業在塑膠粒料供應鏈中的高占比,可以放寬標準。
這些提議還要交給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進行討論,一旦法規生效,所有經營者(無論總部是否位於歐盟)都要在18個月內遵守。
據《衛報》報導,德國亥姆霍茲環境研究中心(Helmholtz-Centre for Environmental Research)的庫涅爾(Dana Kühnel)表示,直接防止塑膠排放,比管理微塑膠更有效。
歐盟環境專員欣克維丘斯(Virginijus Sinkevičius)接受《衛報》訪問表示,最重要的是從源頭減少污染,基本上歐盟要做的,就是確保從源頭大幅度減少微塑膠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