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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花蓮除草劑自治條例將上路 八處特定區域禁用
資料來源: https://e-info.org.tw/node/225606
  花蓮縣政府2019年底著手制訂非農地使用除草劑自治條例,新制將於7月15日上路。這也是繼宜蘭縣、台北市、高雄市之後,第四個制訂除草劑使用規範的縣市。
 
「花蓮縣非農地使用除草劑自治條例」通過後,縣內公園、學校、社區公共領域、醫院、道路綠地、公墓園、經人為規劃之溪畔、坡地等八處特定區域,以及未來縣府基於公共利益考量公告的特定區域,雜草清除將禁止使用除草劑。
 
除了使用區域限制,也明訂除草劑業者販售規範,包括只能賣年滿18歲且實際從農或農藥代噴業者,採實名制購買,須登記姓名、住址及聯絡方式等資料,保存三年;違法使用或販售,將處新台幣1萬5000元至1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