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日報)花蓮人每天製造0.5公斤垃圾 請您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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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逾1萬公噸暫存垃圾量 花蓮每天垃圾量高達135公噸 垃圾已經無處去了
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目前暫時堆置的垃圾量高達一萬公噸,花蓮每天產生的垃圾量高達一百卅五公噸,其中,花蓮市垃圾六十公噸、吉安鄉垃圾四十公噸,其餘鄉鎮合計產生卅五公噸垃圾,若以花蓮市約十萬人口、吉安鄉約九萬人口,估計每人每天約製造零點五公斤的垃圾。面對花蓮當前三年的垃圾黑暗期,環保局再次呼籲鄉親,花蓮垃圾源頭減量刻不容緩!
環保局表示,因缺乏廢棄物處理設施,需委託外縣市協助處理,花蓮縣104年垃圾焚化處理費用為每公噸兩千四百一十七元,106年調漲至每公噸三千七百八十二元,年年增加的垃圾處理費用已成為本縣財政負擔;如遇到聯外道路中斷或焚化爐歲修,花蓮縣的廢棄物只能於各掩埋場堆置,造成周邊環境污染及惡臭,故垃圾源頭減量為花蓮縣刻不容緩推動及執行之政策。
環保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法規「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含塑膠微粒之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等相關規定辦理宣導與稽查業務多年;105年7月1日限制公部門(含軍方)及各級學校使用半透明垃圾袋及強化垃圾轉運退運機制,106年7月1日限制全縣使用半透明垃圾袋,垃圾清運量減少四千八百卅六公噸,節省約一千六百餘萬公帑。107年10月1日本縣推動公部門(含軍方)及各級學校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加速本縣垃圾源頭減量宣導業務。
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25年全面限用、203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飲料杯及吸管之垃圾源頭減量及限塑政策,本縣將重新調整垃圾源頭減量方針及規劃,鼓勵並養成全縣鄉親「自備、重覆」的環保習慣,以達本縣廢棄物源頭減量之目的。花蓮縣於106年設定亮點願景規劃,並以短中長期期程規劃源頭減量、垃圾強制分類及資源回收提升工作等項目。
其中垃圾減量短期(106-107年)部分皆已達成目標,中期(108-111年)包含健全廚餘管理及推動公部門會議不提供一次性餐具部分:健全廚餘部分,本縣目前規劃建置2台高效能廚餘處理機於花蓮環保科技園區;另公部門會議不提供一次性餐具部分,因本縣已於107年10月1日於公部門(含軍方)及各級學校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皆已完成此階段之規劃目標。惟目前本縣垃圾清運量較預期值更高,本縣針對垃圾源頭減量部分研擬更細部執行做法。
1、短期:
本縣短期以前置作業及宣導業務為主軸,醞釀本縣垃圾源頭減量能量,除公部門和各級學校限制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外,另針對環保夜市內用飲食不使用一次性餐具進行可行性評估,進行試行租賃使用環保餐具相關計畫,以使用環保餐具享折扣為誘因,提升消費者使用環保餐具意願;另針對本縣餐館業者進行環保宣導,以內用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內用外帶皆不使用一次性餐具為評比標準,以顏色區分做環保餐館標誌,提供張貼於店家門口,推廣環保餐館。
2、中期:
中期目標是依據短期完成進度,進一步規劃公部門和各級學校推動垃圾減量競賽,擬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測量每日排出垃圾重量,以人均垃圾量或減量比例最高者施以誘因(宣導品、敘獎等),以求公部門或學校師生養成垃圾源頭減量之環保習慣。另觀光夜市部分,規劃申請經費以支應購買環保餐具及清洗業務代操作費用,增加攤商之意願,並以優惠折扣吸引消費者使用環保餐具,逐步轉換民眾希望便利的觀念,進而提升環保意識。餐館業的部分,依據推廣內用不使用一次性餐具的結果,逐步加強宣導力道,以示範餐館開始外帶自備環保容器之優惠折扣,形成本縣垃圾源頭減量的氛圍。
3、長期:
持續中期目標,延續公部門和各級學校垃圾源頭減量競賽,並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授權,限制指定區域及飲食方式使用一次性餐具,以前四年之宣導期加上法令或函佈之強制力,塑造本縣有如雨後春筍之「不免洗區域」,再逐步擴大「不免洗區域」,相信垃圾源頭減量的成果必然有目共睹。
目前逾1萬公噸暫存垃圾量 花蓮每天垃圾量高達135公噸 垃圾已經無處去了
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目前暫時堆置的垃圾量高達一萬公噸,花蓮每天產生的垃圾量高達一百卅五公噸,其中,花蓮市垃圾六十公噸、吉安鄉垃圾四十公噸,其餘鄉鎮合計產生卅五公噸垃圾,若以花蓮市約十萬人口、吉安鄉約九萬人口,估計每人每天約製造零點五公斤的垃圾。面對花蓮當前三年的垃圾黑暗期,環保局再次呼籲鄉親,花蓮垃圾源頭減量刻不容緩!
缺乏廢棄物處理設施 需委託外縣市協助處理
環保局表示,因缺乏廢棄物處理設施,需委託外縣市協助處理,花蓮縣104年垃圾焚化處理費用為每公噸兩千四百一十七元,106年調漲至每公噸三千七百八十二元,年年增加的垃圾處理費用已成為本縣財政負擔;如遇到聯外道路中斷或焚化爐歲修,花蓮縣的廢棄物只能於各掩埋場堆置,造成周邊環境污染及惡臭,故垃圾源頭減量為花蓮縣刻不容緩推動及執行之政策。
環保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法規「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含塑膠微粒之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等相關規定辦理宣導與稽查業務多年;105年7月1日限制公部門(含軍方)及各級學校使用半透明垃圾袋及強化垃圾轉運退運機制,106年7月1日限制全縣使用半透明垃圾袋,垃圾清運量減少四千八百卅六公噸,節省約一千六百餘萬公帑。107年10月1日本縣推動公部門(含軍方)及各級學校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加速本縣垃圾源頭減量宣導業務。
鼓勵並養成全縣鄉親「自備、重覆」的環保習慣
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25年全面限用、203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飲料杯及吸管之垃圾源頭減量及限塑政策,本縣將重新調整垃圾源頭減量方針及規劃,鼓勵並養成全縣鄉親「自備、重覆」的環保習慣,以達本縣廢棄物源頭減量之目的。花蓮縣於106年設定亮點願景規劃,並以短中長期期程規劃源頭減量、垃圾強制分類及資源回收提升工作等項目。
其中垃圾減量短期(106-107年)部分皆已達成目標,中期(108-111年)包含健全廚餘管理及推動公部門會議不提供一次性餐具部分:健全廚餘部分,本縣目前規劃建置2台高效能廚餘處理機於花蓮環保科技園區;另公部門會議不提供一次性餐具部分,因本縣已於107年10月1日於公部門(含軍方)及各級學校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皆已完成此階段之規劃目標。惟目前本縣垃圾清運量較預期值更高,本縣針對垃圾源頭減量部分研擬更細部執行做法。
1、短期:
本縣短期以前置作業及宣導業務為主軸,醞釀本縣垃圾源頭減量能量,除公部門和各級學校限制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外,另針對環保夜市內用飲食不使用一次性餐具進行可行性評估,進行試行租賃使用環保餐具相關計畫,以使用環保餐具享折扣為誘因,提升消費者使用環保餐具意願;另針對本縣餐館業者進行環保宣導,以內用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內用外帶皆不使用一次性餐具為評比標準,以顏色區分做環保餐館標誌,提供張貼於店家門口,推廣環保餐館。
2、中期:
中期目標是依據短期完成進度,進一步規劃公部門和各級學校推動垃圾減量競賽,擬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測量每日排出垃圾重量,以人均垃圾量或減量比例最高者施以誘因(宣導品、敘獎等),以求公部門或學校師生養成垃圾源頭減量之環保習慣。另觀光夜市部分,規劃申請經費以支應購買環保餐具及清洗業務代操作費用,增加攤商之意願,並以優惠折扣吸引消費者使用環保餐具,逐步轉換民眾希望便利的觀念,進而提升環保意識。餐館業的部分,依據推廣內用不使用一次性餐具的結果,逐步加強宣導力道,以示範餐館開始外帶自備環保容器之優惠折扣,形成本縣垃圾源頭減量的氛圍。
3、長期:
持續中期目標,延續公部門和各級學校垃圾源頭減量競賽,並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授權,限制指定區域及飲食方式使用一次性餐具,以前四年之宣導期加上法令或函佈之強制力,塑造本縣有如雨後春筍之「不免洗區域」,再逐步擴大「不免洗區域」,相信垃圾源頭減量的成果必然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