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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公視新聞網)oBike撤出台灣 全台棄置單車亂象叢生
連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34273公視新聞網
oBike正式退出台灣,但全台各地還是不少地方有單車棄置亂象。花蓮縣議員今天實地勘查,發現有不少oBike閒置各地,民眾報案處理,卻沒有單位能主動負責。縣府表示當初有簽約,不能隨便丟棄,現在還連絡不上廠商,後續執法還需要時間。

走在花蓮市的大街小巷常常可以看見兩、三台oBike被堆放在腳落或是占用騎樓空間阻擋行人出入,民眾報案想要公部門趕緊幫忙清除,卻常遇到縣政府權責尚未釐清,強調停放馬路上的歸警察管、馬路外的才是環保局管。

花蓮民眾表示,「之前大馬路邊放很多啊,想說這要給人家坐啊,路上有看到零星的,以前都常放一堆一堆的。」

花蓮縣議員張美慧認為,「要找誰來處理民眾也不是很清楚,是找環保局還是警察局呢?那我認為花蓮縣政府,政府是一體的,應該要由縣政府統整。」

2017年5月在花蓮上路的oBike最高曾放置3,500台,但全台使用率不高,總公司在2018年6月停止營運,花蓮縣的oBike業務則是在今年三月份解約,目前由誰來清還得看地點而定。

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處長唐玉書說明,「路內跟路外有不同的主管單位,那他們就會依照道路安全法以及廢棄物管理法依法進行公告,公告一定期間沒有人來認養之後,他們才可以做處置。」

但問題是這些單車還是屬於oBike公司財產,在還沒有認定為廢棄物之前,環保局也不敢清除。花蓮縣環保局長饒忠回應,「它是不是屬於廢棄物的範疇,我想我們縣政府內部各局處我們再來溝通。若是它界定為廢棄物的話,那我們環保局就會負起責任。」

反觀宜蘭縣政府目前已統一由縣府公告,請業者一個月內出面處理,到期就依照廢棄物清理法清除,避免造成街頭亂象與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