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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環差審議花縣水泥廠燒垃圾 環團促做環評
資料來源: https://news.ltn.com.tw/news/Hualien/paper/1371400
記者/花孟璟
全國第一個「水泥廠燒垃圾」案例!花蓮縣環保局與台灣水泥公司合作,將在和平水泥廠內新設「DAKA再生資源利用中心」,連結水泥窯協同處理焚燒生活垃圾,目前進入環差程序,花蓮縣環評委員會專案小組昨針對第四次環差報告進行第二次初審,包括所在地秀林鄉和平村、宜蘭澳花村民都到場關心,現場環團則要求應比照新設焚化廠另做環評。對此環保局表示,垃圾投入氣化爐處理後,可轉成水泥替代燃料及替代原料,因此實際上仍是水泥業,未改變行業別,依法不須新做環評;台泥則強調,將會遵守焚化爐的排放標準,煙道也加裝連續監測系統 。
花蓮縣環保局依促參法招商,去年五月評選通過台泥的BOO案,昨由花蓮縣環評委員會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台泥提出的「環境影響說明書第四次環差分析報告」。 台泥公司說明,確定不蓋第三座旋窯,改成再生資源利用中心之後,預計未來各項污染物排放量比原環說書減少三分之一。
會中環評委員胡紹華建議,底渣的運送應改用密閉輸送廊道,避免卡車載運導致的溢散污染。環委江漢臣建議,監測計畫中除了新增地下水井的水位及污染監測之外,也要求每年增驗土壤戴奧辛殘留量。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花蓮分會長鍾寶珠分析,未來排出的污染,是要依照水泥廠的排放標準或焚化廠的標準?而荒野保護協會花蓮分會副會長李志芬、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專案經理陳姿蓉也都認為,台泥應該做環評、不能只做環差!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黃靖庭說,要求台泥的地下水監測應增加重金屬、導電度項目,戴奧辛也要改成連續監測。
此外,秀林鄉德卡倫部落會議總幹事哈勇.諾幹質疑,開發案跳過原住民基本法廿一條的諮商同意事項,是否原民會已棄守?宜蘭縣環保局也強調,澳花村也承受台泥污染,應提供澳花村民就業機會。

縣府︰行業別仍是水泥業 不須新作環評

花蓮縣環保局則強調,只做環差是有法源依據,新的再生資源利用中心仍位於台泥和平廠內,且氣化爐處理後的高溫可燃氣體可作為水泥替代燃料,底渣可作水泥替代原料,行業別仍是水泥業,因此不須新作環評。

台泥︰未來污染排放 比照焚化爐標準

台泥回應,水泥窯的溫度高達一千五百度,可將戴奧辛等毒素以高溫分解,強調未來污染排放也將比照焚化爐標準。花蓮縣縣環保局表示,綜合考量南區各掩埋場即將飽和要轉送台泥處理,因此訂出契約保證垃圾量每天一三五公噸,如未來垃圾不夠燒,契約也可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