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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全台第一輛 花蓮環局新購噪音偵測車
資料來源: http://www.ksnews.com.tw/index.php/news/contents_page/0001385416
 
利用科技偵測再拍照 取締不當改裝產生噪音的汽機車
花蓮環保局新購雷達噪音偵測設備,以科技方式拍照佐證,只要汽機車分貝超過,將通知車輛到檢,檢驗不合格就依「噪音管法」處罰,可處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若不依規定檢驗者,則可處罰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為了維護環境安寧,花蓮縣環保局耗資二百多萬元,採購了全國第一輛的雷達偵噪車,加強取締不當改裝產生噪音的汽機車,利用科技偵測再拍照取締,每一輛噪音超標的汽機車,在這套系統下無所循形。
在這套「噪音車照相及車牌辨識系統」科技執法下,系統軟體將輸出具有車牌、音量、日期、時間及地點等之圖像,可監測約2至3車道寬,範圍約卅至五十公尺遠,且可以多車輛同時監測,結合車牌辨識系統,系統軟體將輸出包括車牌、音量、等音線圖、日期、時間及地點等之圖像,據以通知車主受檢,以嚇阻高噪音車輛上路擾民。
花蓮環保局空氣噪音防制科長王志惠表示,只要汽機車分貝超標被拍照,將依
據「噪音管制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有事實足認有發生噪音之虞者,「通知到檢」方式,要求車主於指定時間及地點檢查或鑑定噪音狀況。
若車主於指定期限前不依規定檢驗者,則依據噪管法第31條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強制執行檢查或鑑定,經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依據噪管法第廿六條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花蓮環保局長饒忠車主勿改裝高噪音排氣管擾亂環境安寧,除了環警監聯合稽查將持續強力取締外,透過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可更有效地偵測到產生噪音的違規車輛,違反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罰,刻意製造噪音的車主勿存僥倖心態,以免受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