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空間規劃」花蓮場次 教育訓練事務人員熟悉國土計畫 有關原住民族土地規劃與實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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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全國國土計畫業於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公告實施,並就「原住民族土地發展現況及課題」、「原住民族土地之發展策略」及「原住民族土地使用指導原則」等事項,明定相關規範,據以指導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內容,以落實部落實質規劃作業。
依國土計畫法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公布修正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遵循全國國土計畫指導,擬定其轄屬之國土計畫,並於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應完成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為落實原住民族土地相關規劃作業,原民會規劃在一○九年度,辦理全國分區五場次,原住民族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轄內鄉(鎮、市、區)公所原住民族事務相關人員的教育訓練。
花蓮場次21日在花蓮縣政府二樓大簡報室辦理,出席人員有內政部營建署科長蔡玉滿、原民會土管處副處長雅柏甦詠.博伊哲努,及縣府原民處長陳建村、縣府原民處保留地管理科、地政處地用科、建設處都計科等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花蓮縣國土計畫規劃公司及花蓮縣各鄉鎮市公所代表等。
教育訓練內容主要為,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政策方向,透過教育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及國土計畫相關事務人員,瞭解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政策方向,使相關原住民相關事務人員,熟知原住民族土地,在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時,相關發展對策撰擬及執行需求建議等。
二、原住民土地規劃專責內容工作坊,透過教育事務人員,熟悉原住民族土地使用專責內容與實務方法,使事務人員於規劃專責內容,及實務操作上有更深入了解,以達到專業分工、有效溝通與橫向整合的精神。
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全國國土計畫業於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公告實施,並就「原住民族土地發展現況及課題」、「原住民族土地之發展策略」及「原住民族土地使用指導原則」等事項,明定相關規範,據以指導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內容,以落實部落實質規劃作業。
依國土計畫法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公布修正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遵循全國國土計畫指導,擬定其轄屬之國土計畫,並於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應完成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為落實原住民族土地相關規劃作業,原民會規劃在一○九年度,辦理全國分區五場次,原住民族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轄內鄉(鎮、市、區)公所原住民族事務相關人員的教育訓練。
花蓮場次21日在花蓮縣政府二樓大簡報室辦理,出席人員有內政部營建署科長蔡玉滿、原民會土管處副處長雅柏甦詠.博伊哲努,及縣府原民處長陳建村、縣府原民處保留地管理科、地政處地用科、建設處都計科等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花蓮縣國土計畫規劃公司及花蓮縣各鄉鎮市公所代表等。
教育訓練內容主要為,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政策方向,透過教育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及國土計畫相關事務人員,瞭解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政策方向,使相關原住民相關事務人員,熟知原住民族土地,在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時,相關發展對策撰擬及執行需求建議等。
二、原住民土地規劃專責內容工作坊,透過教育事務人員,熟悉原住民族土地使用專責內容與實務方法,使事務人員於規劃專責內容,及實務操作上有更深入了解,以達到專業分工、有效溝通與橫向整合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