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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0
什麼是碳稅、碳費與碳交易,各有何優缺點?從哈佛經濟學家的關鍵報告看台灣氣候修法
什麼是碳稅、碳費與碳交易,各有何優缺點?從哈佛經濟學家的關鍵報告看台灣氣候修法

碳稅、碳費與碳交易的異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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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價是目前「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的重點,在過去溫管法的規範中,台灣主要是以「總量管制與交易」(Cap and trade)來規劃碳定價,也就是大家俗稱的碳交易。有鑑於台灣污染排放源過度集中,市場流動性可能受限,此次修法,環保署是以碳費(Carbon fee)先行來規劃,至於是否要由財政部主責推動碳稅(Carbon Tax),抑或搭配總量管制與交易來進行,留待中長程規劃再談。

究竟碳稅費和碳交易各自有什麼優缺點?這大哉問在過去20年間社會科學已經有了深入的研究,但目前台灣在討論相關政策時,似乎還存有不少誤解,為了奠定我們討論的知識基礎,本文特別為大家摘要哈佛大學甘迺迪學院Robert Stavins教授2022年初在Review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Policy期刊所出版〈The Relative Merits of Carbon Pricing Instruments: Taxes versus Trading〉的回顧論文,詳細的綜整了碳稅費與碳交易的異同與優劣。

碳稅與碳交易的相同點

在環境經濟學的學理上,碳稅(Carbon tax)與碳交易(Cap and trade)是非常類似的政策工具,都能做到碳定價的功能。

碳交易是透過總量管制,由市場機制決定價格;碳稅/費則是由政府設定一個價格。從理論上看來,兩種工具有完全相同的三個特徵:達到減排的誘因、總減排成本、國際競爭力的影響。還有近乎相同的三個面向:增加收益的可能性、社會成本和分配效果。

1.達到減排的誘因:
不論政策施行點是在上游(石油燃料)、中游(發電業)、下游(電力使用),理論上,兩種工具皆可以達到相同的減排量,且在無論在上中下游哪個階段實施並不會影響總和成本。

2.總減排成本:
碳稅/費政策下,廠商需要付出應付稅額;碳交易政策下,廠商需要購買排放配額。如果廠商是在競爭性市場,不論是哪個價格工具,廠商都會想要極小化自己的成本,導致兩種方式的總減排成本相仿,對於科技創新的影響力也類似。

3.國際競爭力的影響:
兩種碳定價工具都會面臨潛在的碳洩漏問題,碳洩漏(Carbon leakage)是指生產碳密集商品與服務的廠商會因成本上升想出走到氣候政策較寬鬆的地區,然而政府可以透過一些如碳關稅等的制度來緩和碳洩漏問題。 

4.增加收益的可能性:
碳稅/費的一大特點是可為政府帶來收益,碳交易市場,若透過拍賣配額,也可達到相同的收益,但是因為碳交易價格波動較大,碳稅對於政府收益有較大的確定性。

5.社會成本:
社會成本的衡量在於碳定價工具的收益如何運用,若把碳稅費收入與碳交易配額拍賣收入都重分配給家戶,則兩者社會成本沒有差異。若碳稅費透過減稅手段來分配收益,能再減少一部分的的社會成本。但若碳交易沒有透過拍賣而免費發放配額,則政府無收入,社會成本會有顯著不同(譯註:社會成本會比較高)。

6.分配效果:
兩種碳定價工具的分配效果類似,細部差異取決於兩個政策設計細節:1.配額是否拍賣和2.碳收入的用途。

碳交易概念。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碳稅與碳交易的相異點

碳稅費與碳交易在以下面向有所不同:交易成本、對於不確定性的表現、國際連結、碳價波動性、配套政策的交互作用、貪腐與操縱市場的可能性、行政需求與複雜性。

1.交易成本:
碳交易因為會在市場中產生交易成本,相對於碳稅來說,廠商要符合規定的總和成本可能比較高。

2.對於不確定性的表現:
哈佛經濟學家Weitzman(1974)的經典研究指出,這兩種政策皆面對成本的不確定性,其適宜程度可取決於邊際成本(MC)與邊際損害(MD)的曲線(譯註:當邊際成本的斜率大於邊際損害的斜率時,碳稅比碳交易較有效;反之,則碳交易較有利。這邊的經濟直覺是,總量管制與交易較能確認減排總量,故適合邊際損害較嚴重的汙染物。兩種政策工具差距不大,且有待更多實證研究)。

3.國際連結:
碳交易有一個共通的計量單位,比起碳稅費來說,更容易連結其他國家的制度,儘管碳稅費制度亦可與其他制度聯合,但是實施起來更加困難。

4.碳價波動的影響:
在碳交易下,碳價是內生性的,根據市場情況浮動;碳稅稅率則是政治決定(亦可能因為政治因素而波動)。碳交易短期的價格波動會讓廠商難以預測未來,阻礙資本投資,進一步破壞政治支持與綠能發展。另一方面,碳稅與擁有上下界的碳交易機制(price collar)雖能提供較清楚的價格信號,減低廠商成本,但是卻對未來的減排量不確定性較高。

5.配套政策的交互作用:
碳交易因為已經管制了總排放量,加上其他強制性的配套政策並不會減更多的排放量,主要反而會轉移排放發生的部門(類似內部的碳洩漏)且壓低配額的價格。在碳稅費下實施配套政策,不會有碳洩漏的問題,且可以減少更多排放量,然而以達到相同減排量來說,直接提高碳稅費水準會比同時實行補充政策成本更低。

6.貪腐與操縱市場的可能性:
碳稅會有逃稅的問題,碳交易則會有操縱市場的問題,所以需要定期監督。一般來說,在碳交易系統下的網路竊盜危險可能比逃稅問題來得嚴重。

7.行政需求與複雜性:
碳交易需要的制度設計比碳稅費複雜,包括追蹤排放配額、舉行拍賣與設立相關市場規範,代表需要較多的行政成本,而碳稅費可以使用既有的方式課徵。

回顧碳定價實作經驗

談了兩種政策的異同處之後,本論文也從現行的碳稅費與碳交易政策總結了一些重點。

在碳交易方面,研究發現美國的區域溫室氣體倡議(RGGI)和歐盟碳交易系統(EU ETS)在實施後都有不錯的減排表現,EU ETS不僅誘發環境友善的科技轉型,也沒有發現對於經濟表現的負面影響。實務經驗也發現簡單化與透明化皆很關鍵,能避免市場操縱的情況發生。

碳交易短期的價格波動會讓廠商難以預測未來。圖片來源/Unsplash

經驗顯示彈性機制十分重要,如建立價格上下限能減少價格波動與增加效率,允許儲存配額,與建立市場儲備,能避免價格崩盤。為了取得政治支持,許多碳交易市場一開始都發放免費配額,隨著市場成熟,使用拍賣的比例越來越多,拍賣配額可以減少社會成本,所得的收益也能用於資助其他政府計劃。

在碳稅方面,北歐採取了高碳稅政策,但是這些政策涵蓋的範圍與稅率都不相同,許多與歐盟碳交易系統(EU ETS)一起實施,因此很難分析個別的影響,實證研究有限。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British Columbia)的碳稅制度與經濟學家理想上的碳稅制度很接近,但其政策效果還不確定,其中一個研究指出盼排放減少5%到10%,且對經濟影響甚微,另一個研究則對於排放量是否減少抱持疑問。

總而言之,碳稅費與碳交易在理論上有許多相似之處,如總減排成本、國際競爭的影響、增加收益、社會成本和分配效果。而在兩者相異之處中,碳稅在行政需求與複雜性、配套政策的交互作用、碳價波動的影響等方面較有優勢,碳交易對於聯合其他國家制度較有優勢。

兩種碳定價工具看似不同,隨著實作經驗累積,兩者也常被混合設計,希望能擷取兩者長處,如近年碳交易市場都設計價格上下限,就是希望能縮小價格波動,更似碳稅費的性質(定價);而碳稅也可以透過定期檢討稅率等機制,讓減排量能更為明確,達到類似定量工具的效果。

結語

回顧完本篇論文,不免要回頭看看台灣的情況,究竟哪一種制度更適合台灣?日前環保署提出的說帖是,台灣碳排大戶高度集中,且規模差異極大,可能不利市場流動,這的確是其他國家碳交易較少遇到的問題,是一個合理的考量,也有待相關研究。

除此之外,台灣被排除在各種國際機制之外,導致政策學習成本高昂,連帶著放大了碳交易在「行政需求與複雜性」方面的弱點,讓碳稅費成為一個更容易上手的選項,而政策能否有效,重點還是藏在細節裡,碳費稅率的高低、課徵的對象、收入的用途,都需要關心低碳轉型的大家一起細緻討論。

除此之外,Stavins論文中比較沒有提到的是各種利益團體的政治角力。

碳交易,因為容易讓企業取得免費配額,得到許多企業的支持,又因為可以搭配少數碳抵換來運作,因為規則複雜,也多有顧問業介入的空間,自然衍生出了一系列的「碳交易產業鏈」,成為推動政策的有力援軍。

相比之下,碳稅費比較單純,主要增加了碳會計審計的工作,除此之外,多是學術界和環保團體在倡議,較難有利益團體,這點差異,還請讀者明察。

(本文感謝陳映伊和崔呈瑄協助整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