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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3
(更生日報)內用禁塑膠吸管 七月起四大場所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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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縣環保局廿一日下午於花蓮遠東百貨召開「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法規說明會暨垃圾源頭減量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說明環保署推動政策及法規內容和本縣垃圾源頭減量相關措施,加速本縣環保腳步。
有鑑於本縣缺乏垃圾處理設施,垃圾處理一直是各界關注的焦點,垃圾源頭減量及環境生態保護備受重視。環保署規劃2025年全面限用、203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製品,透過逐步推動一次性塑膠物品減量政策,養成民眾自備環保器皿的習慣。
我國自民國九十一年開始推動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九十五年免洗餐具擴大管制、一○○年推動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減量及回收、一○七年擴大購物用塑膠袋列管與禁止含塑膠微粒產品,到今年七月一日起內用限制一次用塑膠吸管使用等政策,都在為2030年全面禁用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及塑膠吸管做準備;花蓮縣也於一○七年十月由公部門帶頭做起,公告公部門(含軍方)及各級學校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政策,由公務人員、學校師生及軍人帶頭做起垃圾源頭減量。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為減少一次用塑膠吸管之使用,環保署已於一零八年五月八日公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自一零八年七月一日起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四類對象,內食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但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及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不在管制範圍。違反者第一次勸導,第二次起處新臺幣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罰款。
這次選在遠東百貨辦理「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法規說明會暨垃圾源頭減量記者會」,除了因為遠東百貨是這次限制塑膠吸管使用的業者以外,遠東百貨近年來積極推動各類環保作為,包括自發性淨灘、週四無袋日以及協助推動相關的環保活動,同時鼓勵員工自備環保用具,也希望我們花蓮的業者都能夠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遵守相關環保法規,共同做好垃圾源頭減量,維護我們乾淨又美麗的山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