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變更申報作業7月1日起受理 防疫期間加開各項通訊受理
即時新聞 記者劉怡伶/報導
110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耕作措施補(變更)申報作業,宜蘭、花蓮、臺東三縣自7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報,請農友把握時間辦理。
尚未於今年初完成第2期作申報或需變更申報的農友,請把握時間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另為防疫便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農友也可以採郵遞、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洽辦,不用親自到場辦理。
農糧署東區分署提醒,各地區陸續進入第2期作生產、農耕等措施,凡第2期作符合申辦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種稻(含稻作直接給付)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含農業環境基本給付)資格者,且有意參加計畫的農友,務必把握於補(變更)申報期間,完成申報作業,逾期將不受理。
本年宜蘭、花蓮、臺東三縣政府公告受理補(變更)申報作業期程如下:宜蘭縣7月1日至7月31日、花蓮縣7月1日至7月31日、臺東縣7月1日至9月15日。
防疫期間加開通訊方式受理,農民權益不打折。東區分署說,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維持全國疫情警戒第3級,並實施到7月12日。
基於防疫考量,本年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作業,開放得以郵寄、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替代方式辦理,請申請人主動向受理單位查詢專線電話、傳真機專線(或於本分署網站/本分署公告項下查詢,或公務電子郵件信箱,以完成申報作業。
申報時,申請人應提供身分證、申報土地之地段號、面積、第2期耕作措施及申報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申報;於糧政系統已有建檔,曾有申報紀錄可查詢者,得免附申報書。
採郵寄方式者,以郵戳或郵寄日期為憑;以電話申報者,另需在限期內由申請人補送申報書。如需相關申報作業方式及檢附文件,可查詢本分署公告資料,或進一步向戶籍地公所或農會洽詢。
請農友優先考量採取通訊方式辦理,有親辦需求者,也請務必遵守指揮中心防疫規定及公所、農會實施人流控管機制,多點耐心與包容,大家才能安全又安心。